安徽出台“20条”支持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2-21 14:52作者:经信局站管来源:安徽省经信厅阅读:字体【  

   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于近日印发了《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到2026年末,力争全省风投创投等管理机构达到300家,风投创投等基金管理规模达到6000亿元,逐步形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资本高地。

  培育更多市场主体

  据悉,《若干措施》共分五大部分、20条措施。其中,在培育风投创投市场主体方面,《若干措施》总的思路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风投创投行业,提出积极招引风投创投机构、培育本土风投创投机构、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高质量建设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区等举措,不断壮大我省风投创投市场主体规模。

  《若干措施》明确,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市、县(市、区)按照“基地+基金”“产业+基金”等模式,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组建风投创投基金。支持国有企业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碳中和基金、工业互联网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支持合肥“科大硅谷”、芜湖“雨耕山金融产业集聚区”等建设风投创投园区(街区)、基金小镇、创投大厦等创业投资集聚示范区,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入驻,打造一批标杆国际生态样板。

  优化基金生态

  《若干措施》围绕风投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全过程提出政策措施。

  聚焦基金募资,强化政府基金配资支持,省内各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可放宽至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出资天使子基金比例不设上限要求;聚焦基金投资,建立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与风投创投机构名单双向推送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投资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聚焦基金管理,完善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参股比例30%以下(含)的子基金,可不派驻董事、不设定一票否决权;聚焦基金退出,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

  形成政策合力

  稳金融重在形成政策合力。《若干措施》提出,要构建省市联动政策体系,支持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风投创投机构落户、投资、基金招商、风险分担等方面政策。

  此外,《若干措施》在省级层面增加政策弹性,为各市改革创新打开空间。在返投比例方面,提出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参股或合伙子基金投资我省企业的资金比例,放宽至不低于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天使类子基金可放宽至1倍,各市可参照省级政策设定返投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