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7 来源: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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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市经信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经信局按照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扎实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累计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54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内容,积极回应解决群众及企业遇到的问题,主动进行惠企、惠民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微信公众号发布217条,全年共回复网友留言41条,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滁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审核上报发布管理制度》,我局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信息审核流程规范运转,审核主体明确。局办公室明确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网站巡查等有关规定,夯实了工作责任,使政务新媒体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配合市政府办做好目录规范、优化升级和内容发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审核,严把公开内容和质量关,既防止了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又防止了不该公开的内容乱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内容和企业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的有效性、便捷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着重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经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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