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0:55 来源: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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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市经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门户网站作为我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主打“平台”,已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做到涉及我职能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公开。2021年度,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300685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9条,微信微博及头条号新媒体发布信息一千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有已受理并办结事项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当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滁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审核上报发布管理制度》的要求,我局坚持三级审查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2021年我局印发了《市经信局工作微信、QQ群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二是依托官微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高度重视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2112月31日,关注人数超过900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等,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迅速纠正上级通报的公开内容错字、漏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11我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到会。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11我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到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方式、工作创新等方面存在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做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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