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首次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07-09 14:42作者:经信局站管来源: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阅读:字体【  

为切实保障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遵照《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借鉴市纪委监委对县级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经验,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市直纪检监察工委首次对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19年度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由此也实现了全市案件质量评查的“全覆盖”。

高位推进。把派驻机构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市纪委监委重点工作来开展,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抽调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和市直审理小组成员组成评查组,评查活动中每一个环节均做到及时报告、及时请示,统一细化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程序、方法,为有效开展评查夯实基础。

全面评查。为保证评查的公正性,评查采取交叉互查方式进行。评查组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对12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32件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卷宗,逐一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评查组集体会商、交流探讨,汇总确定并分析共性问题。

着力整改。评查组及时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梳理、通报情况,将个案问题逐一反馈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提出整改措施,适时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回头看”,达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推进全市办案质效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