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骑行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09-03 09:38作者:经信局站管来源:滁州市文明办阅读: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为您的出行带来便捷,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交管部门统计,2020年在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0%,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人数的近50%,而不戴头盔的骑行者头部损伤几率是佩戴头盔的2.5倍。为保障您的个人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特发出倡议:

一、骑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等候信号灯。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

四、不违法载人(可载12周岁以下儿童1人),载学龄前儿童须使用安全座椅。

五、不超速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六、电动自行车要主动登记上牌。

文明滁州,有我更美;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积极劝阻身边亲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特此倡议!

 

滁州市文明办   滁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7日